Tuesday, May 31, 2011

到广州

如果十加七等于十七的话,那么我想这一天就是十七号。不单只是十七号,而且还是五月份的十七号。

这十七号究竟有什么这样“霸掰”呢?这虽然不是个世界纪录,但这是小弟的人生大记录!

这一天,我被拐到广州 我被带到广州去了。去一两天,跟《色,戒》的摄影指导(第2组)打架 打交道,再东去西去做点公事。至于几时回深圳,暂时还不知道。

如果我的伟大记忆没有欺骗我,我隐隐约约、模模糊糊、紧紧张张地记得,2004年是我第一次把我的脚印留在广州。

虽然这次来访是小弟的第二次,不过我还是保持着紧紧张张、兴兴奋奋的感觉~

嗯!

*霸掰(粤语)=了不起(贬义,有点嚣张的意思)

2 comments :

Ewen said...

什么???!!!你是《色,戒》剧组???

黄氏之子 said...

不是,是那个摄影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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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nd thanks for doing so....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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